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项目名称:鄞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化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求:见附件
四、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5日。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传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九、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网、***网(政采云)、***网。
十一、其他事项
采购人: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路****号
项目执行岗:毕老师0574- 87725160
采购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城北路西段207弄19****中心
项目执行岗:史涛、陈燕0574-87322846
质疑答复岗:曹景恺 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10809504 @****.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路****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574-****183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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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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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0/IctydHIBhThNgTxXxv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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