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05月21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路****号****广场), 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 85****@****.com ,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绍****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联系人:周先生/陈先生
5、联系电话:138****6800/0575-****3698
绍****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05 月 16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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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及招标文件-杭州****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窗帘采购项目.doc
7.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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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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