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及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制造认可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 20 年 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 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中心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5-****810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 绍兴市 ****中心/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4.联系人: 卢 女士 /杜先生
5.联系电话:0575-****8111 / 0575-****5437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绍兴****中心
2020 年 9 月 21日
企业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平台融资服务(https://****.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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