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中心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203197244149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舟山市****中心采购彩超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七、 申请理由: 为了提高我院的诊疗水平,现拟采购彩超1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5万元。目前尚无技术水平相当的国内产品,且本次采购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产品,经专家论证,特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 朱炳甫 | 技师 |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
| 杨长桂 | 副主任技师 | 李惠利医院 |
| 王凌波 | 技师 |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
| 张平 | 主任医师 | 鄞州****中心 |
| 蒋华芳 | 律师 |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彩超是适用于临床诊断的精密仪器,对技术参数要求高,进口彩超在临床诊断时图像清晰度清晰、分辨率高,设备抗干扰效果佳,稳定性能好,故障率低。目前国内同类产品在技术上与进口产品尚存在一定差距,建议采购进口彩超为宜。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中心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0580-***0029
传真: /
地址: 舟山****路****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孙太武
监管部门电话: 22****19
传真: 0580-***2519
地址: 舟山市财政局
附件信息:
-
进口论证资料.pdf
82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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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0/OuRUkn8BdTJXg0TVpc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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