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NBITC-202020111GC
发布日期:2020年6月11日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6日共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中心委托,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面向高端装备、港口物流及医疗器械产业招商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80万元
服务期限及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文件领取:
3.1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17:00时止。
3.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平台”(http://www.****.cn)***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中心网上报名”(http://****.gov.cn)。
3.3 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网(http://****.gov.cn)”***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具体见:http://****.gov.cn。
3.4 供应***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平台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6月22日13时45分之前递交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二(****城北路西段207弄19****中心****中心),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定于2020年6月22日13时45分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城北路西段207弄19****中心****中心)开始磋商采购。
★六、其他事项:供应商应于磋商开始前到“***网(****.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七、采购人:
名 称:****中心
地 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姓名:余老师
电 话:0574 - 89180423
八、采购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城北路西段207弄19****中心
联 系 人:曹景恺 章清森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23935
电 子 邮 件:__****@****.com
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疫情期间相关规定:
1、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响应文件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响应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不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供应商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城北路西段207弄19****中心****楼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收件人:曹景恺
联系方式:0574-****2846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供应商无法参加本项目磋商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__****@****.com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磋商开始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供应商参与磋商或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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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面向高端装备、港口物流及医疗器械产业招商咨询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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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0/QglIonIBI5zRFMWoX8p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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