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011201139682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面部扫描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 | / |
七、 申请理由: 目前国内同类产品,因国内制造工艺原因,导致扫描精度较低:同内开发此类专业软件较少,多采用进口软件采集面部图像;因软件原因需人工保留面部数据,对于后续加工设计和加工易出现误差。如果采用国内产品,不能很好地完成临床诊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工作任务。目前国外同类产品扫描精度:≤0.01mm;可以储存通用stl格式文件,通过软件导入和分析使用方便效率高;自动保留面部数据可自主选择去掉多余部位,最后数据发送到加工系统用于设计和加工,符合我院临床工作需求,故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莫利明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 王慈勇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 胡小玲 | 主任技师 | 杭州****中心 |
| 闻建民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新华医院 |
| 周小萤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该设备为浙大口腔医院引进前沿技术,进口设备具有先进性,精密性,建议采用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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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人: 杨博宇
联系电话: 151****9575
传真: /
地址: ****中心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5741
传真: 0571-****6984
地址: ****路****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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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关于面部扫描仪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pdf
42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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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0/RmHqAXYB4fYZjeB0AYd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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