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就车载式强制型应急撬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 2021GYRQCG-12WZ-2
四、项目性质: 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 车载式强制型应急撬采购项目(第二次)
六、预算金额: 125 万元
七、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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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限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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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载式强制型应急撬采购 |
1 辆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通过采购人指定的验收工作。 |
车载式强制型应急撬采购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 特殊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为气化撬装设备制造或特种车辆制造等相关的制造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云”平台”(http://****.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190),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名均有效),同时将以下书面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38****@****.com):
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
②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3.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路****号****中心****楼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2 月 16 日09:30
递交地点:****路****号****大楼
2. 开标时间:2022年 2 月 16 日09:30
开标地点:****路****号****大楼
3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根据浙江省、温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请戴口罩并根据届时最新规定出示绿色健康码、14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人员距离保持至少一米,投标文件送到后不得聚集。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递交人员。
所有出省回温和省外来温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需在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综合服务点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如投标人无法出具三天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的,允许其邮寄投标文件,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各投标人务必充分考虑邮寄可能存在的延迟送达、包装破损、资料遗失等一系列意外情形。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尽快告之代理机构周女士136****7994,采购人王女士0577-****5963。代理机构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确认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并于开标时间统一对符合要求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若有新的省市防疫文件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
2 、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收款人账户: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 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294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3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 投诉。
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路****号****大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0****5866。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596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路****号****大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1918,136****7994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77-****0267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燃气公司关于车载式强制型应急撬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征求意见公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就车载式强制型应急撬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 、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 1 月 21 日下午16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路****号****大楼),外地可邮箱将电子文档(盖章扫描)发送至以下信箱:38****@****.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1918,136****7994
联系地址:****路****号****大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件:
采购文件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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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车载式强制型应急撬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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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0/b0jra34BZCCCHEfAgZI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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