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 合格投标人: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是具备纯水处理系统设备及材料供货和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同时具备如下资质条件: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能提供其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三 .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 2 年 3 月 31 日 16 时 30 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 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五星西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楼招采合约部 ) , 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 908551533 @****.com ,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绍****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陈林超/ 杨光彪
5、联系电话:0575-****3698/ 189****7432
绍****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2 年 3 月 28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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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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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0/moYa0H8BWbiNZfcnYJv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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