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 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及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 、 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投标 。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 20 年 11 月 12 日 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 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中心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5-****810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 绍兴市 ****中心/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4.联系人: 卢 女士 / 俞 先生
5.联系电话:0575-****8111 / 0575-****4757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绍兴****中心
2020 年 11 月 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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