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金华地区唯一一家能够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我院一直以来均委托该公司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和回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要求。
一、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中医医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130661558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 1 | 1260000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金华地区唯一一家能够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我院一直以来均委托该公司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和回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要求。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路****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倪旭刚 | 助理会计师 | 金华汇金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蒋左兵 | 工程师 | ****中心医院 |
| 方笋玉 | 律师 |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方案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138****1582
传真: /
地址: ****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周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735
传真: /
地址: ****街****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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