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 S02徐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宿州段01标总承包项目一分部机制砂 进行公开询比(低额)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S02徐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宿州段01标总承包项目一分部机制砂采购,采购量约为12000吨。详见采购文件。
2、招标编号: ACEG-2026081320001
3、项目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
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50万元的机制砂材料采购业绩[附每个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业绩金额在合同中未体现,可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或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文件,***网上进行报名、报价、上传响应文件(网址:****.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 960000.00 元(含13 %税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遇相同评标价的,以上传投标文件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次序。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 500 天;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履约保证金:30000元;履约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无息返还时间:完成终期结算、合同决算封账后退还;账户信息:甲方指定账户。
7、报价包含的费用: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利润、税费、检测费、技术服务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8、验收标准:满足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质监站及招标人要求。等其他国家现行标准、检测规范要求及符合本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9、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0、抵房条款: 中标单位需抵扣67000元购物卡。中标单位抵扣购物卡后,需及时办理签订购物卡支付协议等其他相关手续。投标单位投标过程中应积极了解房源信息、房价等相关事宜(具体咨询项目联系人),中标后,不得以房源相关问题拒签合同、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对于违约单位将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1、采购文件费用发票:投标人于开标后可申请线上开票,每个项目保存成功财务系统在线后即可开票,无须重复提交,开票咨询电话:0551-****3165。
12、为共享安徽建工集团集中采购成果、助力投标人降低建材采购成本,现鼓励各投标人在“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并采购相关产品。若投标人已完成“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可将注册成功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com***平台,***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为提高审核效率,投标人可电话联系皖建云商后台审核人员。联系人:章先生:0551****6590;张女士:0551****1837。
13、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询比(低额)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影响其履约行为的。
(5)初步评审要求或打分项要求提供的业绩资料,为履约不合格或存在履约异常的。
(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投标的。(注:控股关系认定,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7)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14、其它要求:1、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场地情况会进行分批次采购,乙方不得以单批次供货量小而拒绝供货。2、本项目为高速项目,建设单位、监理现场检查材料质量,中标人所送材料严格按照国标标准送货,质量不达标禁止进入现场,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后果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中标后立即送样品到项目部,所送材料样品需经业主、监理、项目部确认后方并封样,中标人无条件配合,且价格不予调整,后期材料均按样品质量送货。4、若招标文件清单规格和电子版招标报价清单有冲突,以电子版招标报价清单为准;5、交货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交货地点:****楼镇八公里徐商高速路基一标一分部项目部或项目部指定地点,投标人送货至指定地点前,经招标人确认之后方能送至现场;交货风险:货物在交付招标人验收前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6、投标人应充分实地考察进场道路的承载能力、地形地貌和外围环境,超限超载治理政策等,组织适宜的车辆并协调相关事宜,综合测算运输成本后合理报价。7、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签订供货协议后,关于本招标内容所涉及的所有外围协调事宜,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如因投标人无法协调相关事项,影响正常施工,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8、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部有权随时对材料质量进行抽检,如不合格,有权要求终止供货并解除合同。9、材料损耗率:损耗率为0%,含水率在3%以内无扣除,超过3%部分进行扣除且车厢不允许滴水现象。进场数量以实际进场并经过项目部过磅验收的合格数量为准。10、供应商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其为本合同所采购、加工、供应的一切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砂、石等)来源合法,所供原材料拥有完整的、合法的开采权、加工权、运输权及处置权,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证件及完税证明。若因供应商违反上述之保证与承诺,导致其供应的原材料涉及任何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民事诉讼、刑事调查,或导致该原材料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没收、禁用的,均视为供应商根本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第三方索赔、项目工期延误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以及使用单位或采购人的商誉损失,均由供应商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无需为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11、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或将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或查实,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并纳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同时中标人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使用单位或采购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单位或采购人重新采购的费用、新旧供应商交接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须附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授权本单位职工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对接服务工作。12、中标人履约过程中提供材料经使用单位或采购人、业主方、监理方或主管部门检查或检验,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经查证属实,将按以下规定处理。(1)首次发生:责令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包括将所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更换为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该款项将从其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2)再次发生:在履行首次整改要求(清退不合格材料、更换合格材料、承担全部损失)的基础上,额外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3)第三次发生:终止合作,不予退还中标人全部剩余履约保证金,并依据集团管理制度将其列入限制交易名单。(4)拒不配合情形:若在上述任何情况下,中标人拒绝配合执行相应的整改措施,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限制交易名单。
四、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按有效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次开标经评审后满足资格要求的不少于3家,可以定标,否则流标;第二次及以上开标不满三家的可以定标。
1、资格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形式及响应性评审:符合询比(低额)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询比(低额)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件;形式及响应性”的相关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4日上午8时40分。
六、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4日上午8时40***网上报价、上传响应文件(***平台线上必须填写报价,盖章后的***平台。投标人电子化系统报价与盖章报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2、结算及付款方式:按月结算,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结算量的80%;供货结束后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0%。剩余10%货款在项目供货结束并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采用银行转账或购物卡方式支付。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限制交易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8.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8.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地址:安****路****号****大厦。
联系人: 杨工 ,电话:130****0060。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招标办。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大厦。
招标咨询联系人: 陈工,电话:0551-****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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