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搭建医院和药企正规沟通渠道,严格落实医药代表登记、备案、来访、接待等制度,为医药企业、医药代表、药品、设备耗材等进院开***平台,构建“廉清”医企关系,现将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医药企业和代表接待日相关信息予以公布。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闽卫规〔2024〕2号)执行,严格落实“三定两有”。
1、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开展有关产品学术推广活动,应先在医疗机构药学部、设备科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登记建档并报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统一管理,原则上每名医药代表每年至少登记一次,未经登记的医药代表不得在医疗机构开展有关产品学术推广活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聘用或者授权的医药代表应按照《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平台(https://****.org.cn)上进行备案,未备案的不予登记建档。
2、销售企业的医药代表进入院区进行业务联系前,必须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提前进行备案和预约。预约需要提交的材料:《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理人预约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余相关的备案材料。请将上述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专用预约邮箱:xm****@****.com。接待对接人根据预约材料进行相应接待。
3、具体接待日信息如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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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级公立医院医药企业和代表接待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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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院名称 |
对接科室及地点 |
对接人 |
联系方式 |
医药代表接待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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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药学部 办公室 |
李苏平 |
2569605 |
每周五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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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保障保卫部办公室 |
庄云龙 |
2529291 |
每周二下午15:00-17:00 |
厦门市儿童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
2025年3月10日
注:预约登记表及接待登记表见附件
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理人预约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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