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集美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本科高等院校直属三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拟启动健康服务(药食同源)院内市场调研。诚邀具备食品经营资质、产品符合药食同源标准的药企参与。
一、基本情况
****楼门诊大厅后端区域的房屋使用面积约120 ㎡,层高约3.7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室内装修为普通装修,我院拟对该空间进行合理使用,结合医院中医药特色,推进药食同源发展,现寻求合作商家。服务内容:药食同源产品销售(饮品(含现场调制)、烘焙产品、养生食材、健康食养品、与医院合作开发的产品)、健康科普宣教(食疗养生、慢病管理等)、转诊患者休息区服务等。
医院只提供场地,合作商家自行装修改造,以美观、整齐、大方、实用为原则,为职工和患者及陪同家属等提供便利的生活设施。
二、经营模式、年限及服务费交纳方式
1.以固定收管理费模式,每季度缴纳一次。
2.与医院联合研发产品,在产品呈现上,均标注“由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提供技术支持”等字样。根据销售额向院方支付专利服务费。
3.水、电、暖气等附属能源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实际水电表产生的度数计算费用,收到通知后5日内向医院财务科缴交。
4.合作年限3年,合约签订后,一个月内投标人必须办理完成该场地所有独立合法经营的相关许可证明。
三、具体要求
1.必须遵纪守法,遵守院内外规章制度,诚实经营。并承担在经营期内一切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内部装修由投标人负责,房屋内货架等其它物品自备,不得变动房内主体结构。
2.投标人销售的产品为投标人或其关联方自有品牌或与院方合作开发产品,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为产品生产方。销售产品需植入药食同源原料和中医养生理念。
3.投标人要保证销售产品的的质量,医院有权对销售物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有问题的物品要求立即下架停售,对销售产品引致的事故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医院有权对投标人的经营行为、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商品质量、数量、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与管理,投标人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提供优质服务。
5.经营的食品、物品等质量、价格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不按相关规定执行,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作出相应处罚。
6.营业时间为每天早7:00至晚18:00,节假日营业时间的改变需提前与医院沟通,医院允许后方可执行。
7.投标人在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方面应服从医院的监督,合法经营,货源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8.从业人员执行岗前培训,持证(健康证)上岗制度,文明经营,中标单位实行安全责任制,所聘请的员工的安全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生意外事故由投标人自负全部责任。
9.只允许自行经营,不能将房屋转包,不能将经营权出售及抵押他人。一经发现转包,医院将有权与投标人解除合同,投标人自行承担损失和赔偿损失。
10.医院对于各方面的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谁经营,谁负责。发生各类安全事件,投标人承担相应全部法律责任。
11.销售的商品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如医院举办相关活动和会议购买物品一律按发票实际进货价供应,医院内职工购买物品一律按照销售价格的八折结算。
12.中标人需按照工商、卫生监督、税务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食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并登记管理好备查,并保证商品价格不高于同类型商店商品的价格。不得销售“三无”商品、过期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不洁食品。投标人出售的商品造成顾客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13.成交投标人必须承担工作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等费用,依法用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工相关问题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与雇员之间任何纠纷所带来的连带责任。合理配置人员,保障为患者及家属提供良好的服务。
14.投标人需保护招标人环境,不得将物品及包装箱堆至房屋以外,不得出店经营。投标人需做好保洁工作。承包期满,投标人商品自行处理,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所有投资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约后,其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15.投标人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医院公众形象(如倒号、争吵、倒卖医疗垃圾、坑害消费者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16.投标人承包区域内负责乙方员工以及第三方人身安全,投标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并及时处理承包区域一切安全隐患,服务期里承包区域内所发生的一切因意外导致的第三方与招标人之间纠纷,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四、参与单位资格要求
1.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需体现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许可证(含许可品种明细表)、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参与,需注明授权范围及期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响应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五、预报名时间及审查
1.本公告发布后,有意向供应商可参加报名,报名方式:将本公告第“四”项的资格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后勤保障部邮箱12****@****.com。
2.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92-***2363(周一至周五班内时间:8:00-12:00,14:0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7:30。
五、现场踏勘
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26年7月6日15:00)进行现场踏勘,逾期或未报名的不予踏勘。
踏勘集合地址: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后勤保障部(****楼后勤保障部)。
六、正式报名时间及提交文件要求
1.有意向参与的单位须统一在2026年7月9日17:30前到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室1(****楼)提交本公告第“二、三、四、项材料,逾期提交、逾期到会视为自动放弃。
2.正式报名时,各单位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有效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装订成册;同时正本需提供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文件存入U盘,密封于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92-***2363(请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咨询)
4.材料提交:纸质版现场递交,密封于档案袋内;(命名:健康服务(药食同源)项目+单位名称)
七、其他说明
1.本次为院内市场调研,不代表最终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2.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我院有权对调研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与优化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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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17/D-HuF58BLRKCxEZfI7Z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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