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集采药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的工作要求,***网集采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结果予以公示。
一、处置范围
***网价格高于我省同通用名药品中选价平均值1.8倍及以上的集采药品,共处置1394个药品,其中拟纳入黄标管理361个,拟纳入红标管理1033个,详见附件。
二、处置规则
(一)***网价格(含中选价格)高于我省中选价平均值1.8倍但不高于3倍的,纳入黄标管理。
(二)***网价格(含中选价格)高于我省中选价平均值3倍的,纳入红标管理。
(三)纳入红、黄标管理的药品,医疗机构可正常采购,采购时系统弹窗提示“***网其他同品种低价药品”。
(四)注射剂单支价格不超过2元的药品暂不处置。
三、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3月14日。
(二)公示期内,企业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动态调整—药品价格调整申报—常态化降价”模块提交降价申请,降价后价格符合处置规则的,取消红、黄标管理。
(三)如对拟调整标识有异议的,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于3月14日18:00前发送至ga****@****.com。
(四)未在公示期内主动降价或提出申诉核实后不成立的,将对相关药品进行红、黄标管理。
(五)后期接受企业常态化降价,价格符合处置规则的取消红、黄标管理。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0931-***9192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7135
附件:集采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结果一览表.xls
****中心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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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171/SfCjZZUBs2ceEsnzhIQ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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