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健康辽宁分公司诉沈****中心行政协议再审一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07-04F-2026-D-F-E29374)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辽宁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健康辽宁分公司诉沈****中心行政协议再审一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我公司完成案件全部再审阶段法律工作的服务,项目预算:140万元,其中包括基础代理费20万元(含税),风险代理费率:2%(含税),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再审全部法律程序终结、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1 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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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247/HFILJaEBni4p5U9X1dI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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