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公开征集供应商(第2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6年9月8日17:00止。
三、服务供应商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
2.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指2023至2025年;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 原厂授权要求:供应商须为所投标产品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设备销售商(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投标授权书扫描件,授权需加盖原厂商公章且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所投产品原厂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被政府部门通报整改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信用要求: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未被“***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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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247/bo-bW6ABMqitpwL5Bh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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