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2025HFCDCYX15
二、项目名称
医用冷藏箱等设备维修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珀科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塔路东、****花园二期5幢140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大写)(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设备控温不准,操作面板温度显示无任何变化,且制冷效果不理想,需更换温度传感器及维修制冷系统;设备不制冷,排查制冷系统不工作,控制主板损坏,对存在问题的设备进行维修。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剑、邵猛、杨存睿、潘晓翔、王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项目招标,截止2025年9月9日17时,共4家供应商投标,全部通过资格审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云谷路与玉龙路交****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杨存睿、孙徐美子,联系电话:0551-****790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中心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人:申树林,联系电话:0551-****771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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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411/IvabVpkBs8GpEM3rMW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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