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中医院(招标人)根据《龙岩市中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就龙岩市中医院(桶装水)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欢迎收到我院投标邀请函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 龙岩市中医院(桶装水)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龙岩市中医院
三、采购预算单价金额(最高限价): 7 元人民币/桶( ≥18.9 . L )
四、采购预算总额度:人民币8万元整。
五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合作期限: 叁年(合同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合同累计结算金额达到8万元,该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做好交接工作。
七、 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需求书
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书》。
九、投标资格
(一) 投标人资格
1. 参与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参与 供应商拟投标饮用天然泉水生产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饮用水生产企业,并合法取得《营业执照》。
3. . 参与 供应商须提交拟投标饮用天然泉水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投标人履行该项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5. . 参与 供应商拟投标的饮用天然泉水的桶装水生产企业近五年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无不良记录,未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二) 投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拟投标饮用天然泉水生产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加盖公章。
3. 供应商拟投标饮用天然泉水必须达到国家标准,须提交拟投标饮用天然泉水生产企业2023年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其产品检测合格的文件。
4. 供应商提供的饮用天然泉水水桶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聚碳酸酯(PC)饮用水桶,桶身及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安全和卫生要求,提供水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投标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是单位负责人,则无需供应商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只需提供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拟投标的饮用天然泉水的桶装水生产企业近五年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无不良记录,未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8. 若出现供应商 提供的饮水机、水桶、桶装水等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提供安全事件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9. 提供响应时间、供货时间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0.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11.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截图用彩印方式提供予采购人。
12.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承诺函需真实有效,中标人不得虚假提供材料、承诺,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投标人须知: 以上所有材料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加盖公章并密封。
十、公告期限:2024年3月18日 —2024年3月22日。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网发布。
十二、报名: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 ****路****号****大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4 年3 月22日上午8 : 00-16: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一份联系人:叶女士,电话:136****0983,请务必按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开评标开始时 间:2024年3月22日上午16:30 (北京时间)。
龙岩市中医院
二〇二四年 三 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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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48/EJYDUY4BA6zvjVPtG1d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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