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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阳工程咨询(宁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口腔CT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电动牵引床(重招)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朱伟达(采购人代表),姜卫韬,洪雅萍,易铿,柴宁柳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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