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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项目概况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招***云平台(https://www.****.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20266221G 项目名称:宁波市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元):8458100 最高限价(元):3908000,2021100,2529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Ⅰ、高效液相色谱仪Ⅱ、高效液相色谱仪Ⅲ、高效液相色谱仪Ⅳ、高效液相色谱仪Ⅴ、电位滴定仪 数量:7 预算金额(元):390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备注:无。 标项二 标项名称:旋光计、气相色谱仪Ⅰ、气相色谱仪Ⅱ、电位滴定仪、快速溶剂萃取仪 数量:5 预算金额(元):2021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备注:无。 标项三 标项名称:荧光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自动溶出度仪Ⅰ、自动溶出度仪Ⅱ、自动溶出度仪Ⅲ、总有机碳测定仪、不溶性微粒测定仪 数量:7 预算金额(元):252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详见《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平台(https://www.****.cn) 方式:***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平台(https://www.****.cn)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平台(https://www.****.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0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已分别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4.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cn)。4.3投标文件制作:(1)***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网下载并安装(***网址:https://****.cn),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3)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云平台(https://www.****.cn)。开标时间后30***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成功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宁波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所、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中心) 地 址:****路****弄C****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0391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0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城****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涛、陈燕、陈一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1283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139****1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路****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3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636;天谷CA 400****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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