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JHX-2022080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杀服务(第3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原招标文件P24“执行依据及标准”的修改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联防联控机制宗发(2021)51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宗发【2020】50号)、****中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中疾控传防发〔2020〕20 号)、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消毒技术要点》(试行)、《消毒剂使用指南》(国卫办监督函 〔2020J147 号)、****中心《活禽交易市场环境清洁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DB33/T2241-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WS695-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WST697-2020、《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 一2015)、《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4号)、《浙江省集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宗发【2020】50号)、****中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中疾控传防发〔2020〕20 号)、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消毒技术要点》(试行)、《消毒剂使用指南》(国卫办监督函 〔2020J147 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DB33/T2241-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WS695-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WST697-2020、《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 一2015)、《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4号)、《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第四版)的通知》、《新冠肺 |
| 2 | 原招标文件P25“消毒工作记录”的修改 | 对每一个派单任务完成消毒后,12小时内详细填写温州市龙湾区预防性消毒作业现场记录,表式详见附件。 | 对每一个派单任务完成消毒后,12小时内详细填写现场消毒工作记录,具体格式详见相关技术规范、指南或标准。 |
| 3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的修改 | 暂停本次采购活动。恢复采购活动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 2022年9月16日9点30分00秒 |
更正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该部分的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中心
地 址: ****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1067
质疑联系人: 符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7-****1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0008/188****0825
质疑联系人: 金忠静
质疑联系方式: 0577-****00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 ****路****号****大楼
传 真: /
联系人 :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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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6/JXMU84IBFVt5PJXPOYz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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