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一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气采购项目拟于近期启动公开招标工作。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确保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现决定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需求、要求: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年用量 |
限价 |
纯度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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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态氧 |
医用 |
吨 |
471.32 |
1500 |
≥99.5 |
《中国药典》202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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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0升 |
瓶 |
1056 |
32 |
≥99.5 |
||
|
3 |
10升 |
瓶 |
9731 |
24 |
≥99.5 |
||
|
4 |
4升 |
瓶 |
200 |
24 |
≥99.5 |
||
|
5 |
纯氮 |
40升 |
瓶 |
1 |
/ |
≥99.99 |
/ |
|
6 |
二氧化碳 |
40升 |
瓶 |
56 |
/ |
≥9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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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笑气 |
40升 |
瓶 |
5 |
/ |
/ |
/ |
服务期:本次合同期为三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docx
二、报名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标后备查)。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与制造商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标后备查。
3.所投产品具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标后备查)。
4.供应商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企业承担气体运输服务,则供应商需提供与该运输企业的协议书,且运输企业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提供协议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拒绝被“信用中国”(www.****.gov.cn)、“***网”(www.****.gov.cn)、“信用江苏”(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夏老师,电话025-****1195
技术联系人:罗工,电话 189****0849
四、报名:
1、报名时提交报名文件一份,为报名资格要求材料内容,封面注明参加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加盖公章。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1:00,逾期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路****号南京市第****楼****中心。
六、调研日期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函参与调研。
七、调研时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报价、技术文件等合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八、调研形式:医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针对拟采购项目的配置、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价。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网或公告栏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网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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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612/fQAKc54Bni4p5U9XVk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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