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新建工程 -医用污水处理系统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沈招 2023- 21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新建工程 已由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2210-330424-04-01-993579 备案同意建设 , 招标人为 ****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心新建工程 -医用污水处理系统 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海盐县沈荡镇,东至消防营房、南至空地、西至兴业大道、北至永庆路 。
2. 2 建设规模 : 建设用地 29.8亩,设计床位270床,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同步建设配套设施。
2.3概算投资( 工程费用 ): 34.06万元 。
2. 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进场条件后, 10个月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具体以配合施工现场进度为准 。
2. 5 招标范围: 医用污水处理系统 设备等的图纸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验收开通、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维修服务以及与工程总承包的协调、配合工作等。(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和采购清单为准。)。
2. 6 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详见本公告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8 月 11 日 9时00分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请各投标人登陆 “ ****中心(海盐)( http://****.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 0.6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沈荡镇****楼会议室(地址:沈荡镇镇中南路(镇政府对面))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网): http://****.gov.cn、 ****中心(海盐)( http://****.gov.cn) 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 ****中心(海盐)( http://****.gov.cn) 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海盐县沈荡镇
联系人: 陆彬彬
电话: 0573-****3327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林路 ****楼
联系人: 崔旭东
电话: 0573-****7933
20 23 年 8 月 11 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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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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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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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 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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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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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类人员”要求 |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 “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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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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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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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施工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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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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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复印 件或浙江***网页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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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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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联合体投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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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 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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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7/sHBX5IkBLrlj_wdL9E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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