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清廉文化站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交通清廉文化站施工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龙舟港航技贸发展有限公司 (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 要求)详见 “ ****中心(***网 [ 海宁 ] ) http://****.gov.cn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交通清廉文化站施工项目,项目位于双山。招标内容为交通清廉文化站牌制作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投资约 27 万元,工期: 2022 年 8 月 5 日前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7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2 年 8 月 5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 “ 广告设计、制作 ” 的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 “ 母公司 ” )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 15:00 时止 ,登陆 “ ***网 ” ,通过 “ ***平台 ” 自主登记报名。( 未进行建设工程类注册的单位,****中心网站注册办理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5 时 00 分 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因新冠病毒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现场递交标书人员必须凭嘉行码 + 行程码 +72 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场,投标文件递交后马上离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中心网( http://****.gov.cn )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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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海宁市龙舟港航技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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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宁市 海州路 85 号 |
地 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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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314400 |
邮 编: 3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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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刘女士 |
联 系 人: 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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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73- 87223219 |
电 话: 0573-****8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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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 真: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注: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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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7/tfBCzoEB3_mCibgbOXn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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