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配套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三、拟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配套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使用期限1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预算金额:7587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现用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型号:深圳越华MI-921及配套检测试剂,生产厂家为深圳市越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为:山东省广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设备所用检测试剂为封闭式,需专机专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山东省广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城****花园****楼营业房。
七、公示期限: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联系方式
地址:****路****号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537-***7367
十、附件
2025年8月27日
附件: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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