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院就“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拟采购的进口产品,于2026年4月17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总预算:480.2万元
3.论证时间:2026年4月17日
4.论证地点: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及申请理由
序号产品名称预算金额(万元)申请理由概述
三、专家论证基本情况
我院依法组建了专家论证小组,对上述产品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专家小组审阅了申请材料,经质询与讨论,形成一致论证意见。
四、专家论证意见
1.法律合规性:拟采购的“非接触式眼压计”和“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和《禁止和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中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
2.采购必要性:专家认为,上述进口产品在关键技术指标和综合性能上优于国内同类产品。具体而言:非接触式眼压计在测量精度、角膜厚度校正、自动对焦、稳定性等方面具有优势。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在图像清晰度、早癌检出率、操控手感、耐用性等方面具有优势。
国内同类产品目前无法在技术参数、精确度及使用可靠性上完全满足我院开展相关诊疗工作的实际临床需求。
3.结论:专家论证小组一致认为,采购上述进口产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同意采购。
五、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将意见反馈至我院,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东路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8****6975 点击查看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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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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