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推介会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信息
服务期:1年,确保2026-2027年度保单保期与2025-2026年度保单保期无缝连接。
保险对象:****中心及其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30个自然日之内,由采购人银行对公转账至中标人
2.采购服务要求
(一)保险需求
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
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
(二)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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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
保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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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累计法律费用限额12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率)2000元或5%,以高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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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场所责任险 |
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率)2000元或5%,以高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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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 |
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率)2000元或5%,以高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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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 |
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率)2000元或5%,以高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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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为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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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费用的总额为年度累计赔偿限额12万元,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2万元,并在每次事故的相应保险赔偿限额之外计算,免收保险费。(法律费用特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医院为处理本事故发生的必要的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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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内容为投标人响应的最低要求,若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工作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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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险部分
医疗责任保险: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保险合同所指的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环节。
医院场所责任险: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含患者)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的公共设施存在缺陷或者被保险人对其管理不善或操作、维护不当;
(2)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的火灾、爆炸;
(3)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在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执业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医疗纠纷而遭受患方的故意伤害导致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内,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增加的执业地址或诊疗科目,应向保险公司报备,并自批准之日起即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
追溯期:连续投保本保险的,追溯期从保险期限起始日向前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早于连续投保本保险的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
如果投保人中途未续保,一段时间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需重新计算,即追溯期至多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且最长不超过3年;
承保承诺:无论正式保险合同能否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出具,对于我方承保区域内贵院在采购项目列明起保之日零时起所发生的任何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均将按照本次采购结果,承担相应份额的保险责任,并在正式保险合同出具后及时进行赔付。
在双方合作协议签署及正式保险合同出具之前,保险责任的界定及双方权利义务事宜以采购文件及采购方的决议为准。
错误和遗漏条款: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延迟、错误或遗漏向保险人申报有关变更或其它有关信息而被拒负,一旦被保险人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向本公司申报,并根据保险人要求支付自风险增加之日起的适当的附加保险费。不正确的、有缺陷的或错误的评估不可视为非故意的错误与遗漏;
违反条件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当被保险人违反了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保证时,仅使这些违反的条件和保证所对应的保障失效,而不影响其他保障的效力。
(四)其他要求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现场情况报价。报价内容应包括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所需人工费、交通费、税金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总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需提供第三方专业化医患纠纷处置团队,具有医学、法律专业知识、懂政策会调解的专职调解队伍,能主动有效处理医疗纠纷及时将纠纷由院内转移到院外、保障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成立专业的项目团队应当包括理赔人员、客服人员、项目经理,且分工明确,人员安排合理;
保险期限及诉讼时效:
(1)本协议保险责任采用期内索赔制,即在本责任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患者就诊时间在保险期间内即视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在诉讼时效内的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诉讼时效: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患方超出两年提起诉讼的,以医院收到法院传票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医院收到患方赔偿请求,向保险人报案,诉讼时效即中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中断的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待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
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方案、服务定位、风险防控及应急服务措施、服务保证措施等进行全方面的描述,科学、合理,不得存在描述缺项;
对于上述内容中未涉及到的内容,保险公司应按照《民法典》等管理文件和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执行,或由采购人与保险公司在签订投保协议时另行协商。
三、响应文件要求(完成报名后请尽快完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现场提交)
(一)各参会单位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及项目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报名邮件发送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5.以上证件需真实且在有效期内,且每页需加盖公章。
(二)以下报价相关材料一式五份(正本1本,副本4本),正本需加盖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1.报价单(模板见附件1);
2.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响应文件要求第一条提到的资质材料);
3.业绩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名及参会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响应文件要求第一条提到资质材料电子版)以文件名“【推介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报名公司名称”作为附件上传,邮件文本处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姓名(授权委托人)、联系人电话,发送至33****@****.com,收到邮件回执后即为报名成功。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响应文件要求第一条提到资质材料电子版)以文件名“【推介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报名公司名称”作为附件上传,邮件文本处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姓名(授权委托人)、联系人电话,发送至33****@****.com,收到邮件回执后即为报名成功。
备注:如在报名期结束后还未收到邮件回执,请及时电话联系查询。
3、推介会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邮箱回复或电话通知为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会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响应文件请各参会单位提前按照公告内容制作完成,待收到会议时间及地点通知后在推介会现场提交。
五、****中心全面掌握相关服务及市场供应情况,不作为最终采购依据,中心不对参与此次推介会的任何供应商作出任何承诺。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27-****1727
****中心
2026年9月2日
附件1:
采购项目报价单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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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报价(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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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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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931/0zwpYqABni4p5U9X6X-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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