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
公示单位电话:0774-***0380
监督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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