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51号),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其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仅在特需医疗服务开展中适用。公示期:七天。
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2025年 4月15日
附件: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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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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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名称(盖章):绵阳市肿瘤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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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拟执行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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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1400065 |
人体成分分析 |
医务人员向适用人群提供的人体成分生物特征评估,干预指导服务。服务内容:(1)检测前准备。排除禁忌症,指导受试者摆放身体姿势。(2)对受试者的身体成分进行测定。(3)提供营养、肥胖、身体均衡评估,出具图文报告。(4)向受试者解说检测结果,并提供饮食营养干预、体重管理指导。 |
30分钟/次 |
70 |
公示期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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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绵阳市肿瘤医院监督电话: 0816-***0128
卫生热线12320、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8 (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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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139/KRoWOZYBzvzqwkGUXad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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