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口腔医院第三方外送服务询价公告
为满足临床需求,提高我院医学检验服务能力,拟对采购医学检验第三方外送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5年7月21日前按照要求提高报价。
一、项目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口腔医院医学检验第三方外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口腔医院子尹路院区。
四、项目内容:医学检验外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五、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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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收费项目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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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功五项(FT3、FT4、T3、T4、TSH) |
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 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 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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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促甲状腺受体抗体(TRAb) |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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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型半胱氨酸(HCY) |
血同型半胱氨酸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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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二聚体定量检测 |
D-二聚体定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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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肝两对半定量(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 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 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 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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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型肝炎病毒定量(HBV-DNA) |
乙型肝炎DNA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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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丙型肝炎病毒定量(HCV-RNA) |
丙型肝炎RNA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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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EB病毒DNA定性(EB-DNA) |
各类病原体DNA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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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梅毒二项(TRUST定性、TPPA滴度检测) |
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确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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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风湿三项(ASO、RF、CRP) |
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 类风湿因子(RF)测定 C—反应蛋白测定(C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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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吸入及食入过敏原二十一项(屋尘螨、粉尘螨、蟑螂、毛上皮、狗上皮、交链孢霉、屋尘、艾蒿、柳树、普通豚草、牛奶、鸡蛋、花生、鳕鱼、小麦面粉、虾、蟹、牛肉、羊肉、大豆、总IgE) |
吸入物变应原筛查食入物变应原筛查食入物变应原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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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全血微量元素七项(铜、锌、锰、铁、镁、钙、铅) |
微量元素测定钙测定 镁测定 铁测定 全血铅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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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女性肿瘤标志物13项 |
甲胎蛋白测定(AFP)(定性) 癌胚抗原测定(CEA) 糖类抗原测定 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FRA21-1)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 铁蛋白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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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男性肿瘤标志物15项 |
甲胎蛋白测定(AFP)(定性) 癌胚抗原测定(CEA) 糖类抗原测定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FRA21-1)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 铁蛋白测定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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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女性肿瘤标志物11项 |
甲胎蛋白测定(AFP)(定性) 癌胚抗原测定(CEA) 糖类抗原测定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FRA21-1) 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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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卵巢肿瘤标志物五项(CA125、CEA、β-HCG、HE4、ROMA值) |
癌胚抗原测定(CEA)糖类抗原测定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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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直/结肠肿瘤标志物两项(CEA、CA199) |
癌胚抗原测定(CEA) 糖类抗原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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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肺癌相关抗原二项(NSE、CF21-1) |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 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FRA21-1) |
六、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定期组织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考核结果达不到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前采购人有权根据履约和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加盖鲜章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
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报价前10天内。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我院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特殊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八、资料提交以邮寄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报价单(需提供价格及出报告时间),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九、地址:遵****路****号
遵义****楼总务科
联系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0851-****1060
十、其他:
此次询价允许二次报价。
供稿:总务科
一审:易梦琳 二审:孙利娅 终审:高思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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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181/ipg2EpgBoMPO3eWQHny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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