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期特困供养病房医疗设备
谈判文件
招标项目:二期特困供养病房医疗设备
招标编号:TRSDSRMYYZB-2024-8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别: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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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4)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5-10)
第三章 谈判需求 (11-19)
第四章 铜仁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20-22)
第五章 谈判、评审及成交 (23-3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4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特困供养病房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 8 月 28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RSDSRMYYZB-2024-8
项目名称:二期特困供养病房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11.00元
最高限价:150011.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黔财采〔2014〕15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的通知”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货物的制造商是中小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本项目是线下开评标,请各位投标人携带资料前往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投标。
2.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如选择不见面开标,不审查此项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8月 22 日17:00至 2024 年 8 月23日17:00
地点:***网https://www.****.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
注:供应商***网查看、处理采购人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网查询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8 日 09 点 30分
地点: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铜****大道****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8 月 28 日09点30 分
地点: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铜****大道****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铜****大道****号
联 系 人: 滕建慧
联系方式: 186****8105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或被拒绝。
一、名词解释
(一) 采购人:是指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及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谈判文件,对谈判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二) 谈判供应商:是指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 谈判文件:是指包括谈判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四)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网站:***网https://www.****.cn
二、报价的费用
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一)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2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二) 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谈判文件的收受人。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谈判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三)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四、关于分支机构
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五、关于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关于关联企业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
5.根据财库〔2019〕18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所提供的投标主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
6.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投标人不重复享受,以能享受最高优惠政策(即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现场踏勘(如有)
谈判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谈判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九、投标文件的制作
(一) 投标文件,采用纸质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规定采用电子文件编制除外)。
(二) 如有对多个子项目报价的,要对每个子项目进行报价。
(三) 谈判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四) 谈判供应商须对谈判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五) 谈判供应商要按谈判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六) 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七) 谈判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必须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谈判供应商可现场提交纸质、邮寄纸质、传真方式(密封文件除外)提交投标文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不接受谈判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采购人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十一、样品(演示)(如有)
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十二、质疑
(一)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
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中心将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对诚信分予以扣除。
(五)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 质疑受理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七) 提交质疑函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平台)。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十三、知识产权
(一)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二)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四)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十四、谈判文件的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第三章 谈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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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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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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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摇式三折病床 |
套 |
2 |
床规格:2160x980x500mm(误差在1%以内)背部升降、腿部升降。 三折床垫,型号:A-32 |
含(床、床垫、床头柜、输液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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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 |
2 |
外型尺寸:625mm(宽)*475mm(长)*930mm(高)(误差在1%以内)注:高度不含输液支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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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台 |
2 |
一、技术规格:★1.1结构:采用国际技术,以无油蠕动泵为动力,无堵塞结构,***网,有效防止洗胃过程带来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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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台 |
2 |
产品参数产品名称:电动吸引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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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台 |
2 |
1:整机要求: 1.1、通过国家III类注册认证,一体化便携监护仪,整机无风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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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晨间护理车 |
台 |
2 |
尺寸:900*450*860mm(误差在1%以内)产品适用于医护人员对病人被服更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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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台 |
2 |
600mm*400mm*860mm(误差在1%以内) |
不锈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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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BS床头柜 |
台 |
200 |
① 规格尺寸:475*475*750(±10mm)② 床头柜由柜体、台面、柜门、抽屉、拉板、隔板、毛巾架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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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臭氧机 |
台 |
2 |
主要功能及技术参数: 1、具有消毒后对床单元内的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球菌等杀灭绝 |
加强款带抽真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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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氧消毒机 |
台 |
2 |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主要功能及技术参数: |
挂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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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轮椅车 |
台 |
2 |
1.车架:由Ф22mm X1.0mm钢管焊接组合成型,采用固定式扶手,固定式脚托,锁紧装置可靠,安全性能好,表面静电喷涂处理; 2.前轮:7寸实心前轮,配一体冲压成型金属拐臂,强度高不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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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台 |
2 |
测重范围 0.2~2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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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腕部固定带 |
条 |
6 |
产品组成:一条固定带、2套锁头锁钉、1个磁性钥匙、1个蓝色隔磁帽 1.腕部固定带尺寸与重量要求:长 148±2cm,宽4.5±0.1cm;软垫部位:长34±1cm,宽6.5±0.1cm;厚0.5±0.05cm;总重量:263~28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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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踝关节固定带 |
条 |
8 |
产品组成:一条固定带、4套锁头锁钉、2个磁性钥匙、2个蓝色隔磁帽 1.踝部固定带尺寸与重量要求:总长度238±2cm,宽4.5±0.1cm;软垫部位:长45±1cm,宽6.5±0.1cm;厚0.5±0.05cm;总重量:590~6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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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格式
铜仁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对进行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物的和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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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 量 |
单 价 |
总 价 |
交货期 |
二、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三、供货清单
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四、付款方式与条件
(一)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 %价格的正式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3.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4.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二)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谈判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谈判响应供应商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违约终止合同
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网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第五章谈判、评审及成交
一、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达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一)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二)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三)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谈判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方法
(一) 推荐成交候选人方法
本次谈判采用一轮谈判,两次报价形式进行(若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增加报价次数)。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 响应文件差异修正准则
响应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及优先修正顺序如下:
1.网上开评标系统中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
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谈判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9.对采购项目的关键、主要内容,谈判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10. 谈判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含)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谈判小组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
4.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三、谈判、评审及成交
(一)身份核查。
采购人应对投标供应商身份进行核查,投标供应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包括电子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并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包括电子身份证)。如未能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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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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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情况核定 |
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 |
(二)公开首次报价。
1.按规定时间,由采购人启动开标程序,解密时间截止后,开标提取并记录所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2.因谈判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按无效处理,不得参与谈判。
3.***平台将首次报价的《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
(三)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供应商谈判顺序。
(四)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
(五)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初步符合性审查。出现不符合下表所列情形之一时,不得参与谈判,谈判小组应拟定书面理由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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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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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审查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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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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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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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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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是,请所有投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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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符合性审查 |
首次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未被认定低于其成本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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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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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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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属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
说明:以下为属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子项目报价的。
2.评审期间,谈判供应商没有按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更正的。
3.谈判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
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竞争性谈判表》由谈判小组在电子评审系统内制作,记录需供应商答复或承诺的内容、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及最后报价格式等。谈判供应商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评审系统填写《竞争性谈判表》,在《竞争性谈判表》中填写有关承诺等,并完成电子签章。此项操作供应商须携带具有电子签章的CA****中心现场完成。《竞争性谈判表》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七)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参加谈判。
(八)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响应,使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
(九)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谈判文件的变动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记载在《竞争性谈判表》中以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
(十)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不影响谈判保证金(如有)退还】
(十一) 如谈判小组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需在交易系统会员端报价。但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十二)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为低于成本报价,报价无效。
(十三)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选择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将不进入最终符合性审查。
(十四) 最终符合性审查
1.最终符合性审查为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出现不符合下表所列情形之一的,不通过最终符合性审查。
最终符合性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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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下为属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评审期间,谈判供应商没有按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更正的。
(2)谈判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
(3)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为低于成本报价,报价无效。
3.对不通过最终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拟定书面理由现场 告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十五) 计算评标价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排名,成交金额仍以实际最后报价为准。
1. 价格核准: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
2. 价格加价(均以最后报价为基准):
3. 价格扣除(均以最后报价为基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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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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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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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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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6 %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报价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5)根据财库〔2019〕18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所提供的投标主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6)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投标人不重复享受,以能享受最高优惠政策(即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适用以上价格扣除。
(十六) 推荐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价格相同,由谈判小组抽签决定先后排位顺序。
四、项目采购失败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将作采购失败处理: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说明: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产品由多家供应商参加竞争,作为不同的供应商计算。)
注: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经请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谈判小组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谈判。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确定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或排位最前)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三)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六、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如第三章采购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不得与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内容有实质性偏离。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注:中标(成交)单位中标后,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盖章要求: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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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盖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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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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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响应承诺函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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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附件(具体要求(一)至(六)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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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属于分支机构报价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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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殊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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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标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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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价明细表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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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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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关报价产品主要指标、性能的详细说明、图样等技术资料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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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必须提供)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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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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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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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少数民族地区单位声明函(如有)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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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适用政策情况表(如有) |
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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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现场提交原件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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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谈判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格式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
任选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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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谈判时提交:授权委托证明书(见格式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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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带★号为重要文件,谈判供应商必须有效、完整地提供,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xxxxx(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请盖单位公章)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响应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或代理机构名称) :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编号:xx-xx-xxxx)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已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参加该项目谈判,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 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谈判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五)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六)我方谈判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七)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八)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九)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谈判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所有与本谈判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十四)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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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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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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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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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或代理机构名称)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 ”(项目编号:xx-xx-xxx )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之一: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居民身份证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 分支机构报价的,以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附件由总公司(总所)提供,必须由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总所)同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3. 提供以上要求(一)至(六)的佐证材料,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财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体要求: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或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为 ,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活动,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证明书
致:(采购人名称或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采购项目编号为xx-xx-xxxx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被授权人: ;手机号码:
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谈判时提交本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参加的不需要提供。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 (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1 |
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为首次开标一览表,项目总报价包含人员费用等所有税费。
投标供应商应在交易系统填报的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与其上传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不一致时,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内容为准。
报价明细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报价项目 |
关键、主要内容描述,如品牌、产地等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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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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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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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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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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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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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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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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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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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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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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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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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填报要求:
1.此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视为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本表所报价项目的货物应与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如有)中所列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提供的货物必须填写品牌及型号。
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供应商响应情况 |
差异 |
|
1 |
以下内容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列 |
是/否响应 |
无偏离 |
|
2 |
|||
|
3 |
|||
|
… |
|||
说明:
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供应商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2.请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符合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写;
4.供应商可以登***网站,运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辨别企业规模类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少数民族地区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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