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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2标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污水处理药剂询价公告

2026-01-22招标公告-公告询价湖北 - 恩施州 - 恩施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2标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污水处理药剂
省份/直辖市 湖北 地区 恩施州 - 恩施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20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52****4766 点击查看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询价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2标

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自购物资询价采购

(污水处理药剂)

询价编号:CR12G-2026-YFGT12-YJ001

因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2标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施工需要,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om 点击查看)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我项目因施工生产需要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01月29日10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一、物资需求表

1.1具体内容见附表1。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单位资质证书、报价表均需注明品牌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送货分批次非一次送货。

4.执行规范及标准:国标。

5.货物验收方式:过磅验收,卖方需根据买方需求运输至买方指定卸货地点,买方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验收,卖方需随车携带产品合格证、材质书、送货清单,到场后买方验收,买方确认数量无误、质量合格后,出具验收单。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采用月结方式,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单价为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费、税费等;每月15日前乙方持甲方签字确认的《收料单》到甲方物资部门核准实际收货数量,确认金额,并签署结算单,随后按照结算单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周期:甲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3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5% ,6个月内支付至95%,剩余5 %在180天内付清。若遇需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照以上要求付款,则以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支付,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

7.报价有效期:60天。

8.技术规格:按照清单要求。

9.其他要求:产品必须严格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到货,甲方检测不合格的,供货方需承担相应的外委检测费用并无条件退货。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2标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项目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附近

联系人:吴达 联系电话:152****4766 点击查看 2026年01月22日

附表1 :

报价物资包件清单及报价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询价人

报价人资格条件

YJ001

草酸

草酸含量≥99.6%

AR固体粉末

170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2标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大批量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产品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询价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4、报价人必须对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聚合氯化

AR固体粉末

50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固含量≥88%

PAM固体粉末

10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固含量≥88%

PAM固体粉末

10

注: 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按发货通知发货,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附表2 :

物 资 报 价 表

询价供应商名称: 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出厂单价

运杂费单价

综合单价

含税金额

技术指标

交货地点

运距

备注

税率

1

2

3

4=2+3

5=1×4

6

7

8

9

1

草酸

草酸含量≥99.6%

AR固体粉末

170

国标

湖北省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头道水村中铁十二局四分部

2

聚合氯化

AR固体粉末

50

3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固含量≥88%

PAM固体粉末

10

4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固含量≥88%

PAM固体粉末

10

合 计

询价响应供应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填写以上表格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需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3、以上表格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询价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并盖上公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附件一 采购物品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一)药剂技术要求

PAC、PAM

1.总则及说明

1.1. 总则

1.1.1 本技术要求提出了PAC、PAM的规格、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的技术要求,卖方应提供不低于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 本技术要求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随合同一起生效。

1.1.4 本技术要求内未尽事宜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同意后,双方签字列入附件同样生效。

1.2. 产品技术资料

1.2.1 卖方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产品的技术说明等。

1.2.2 在标书中提供产品基础条件、常规需求。

1.2.3 合同签订后1周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一个满足合同交货期要求的、可行的包括产品技术准备、材料采购、产品制造、运输及验收等事项的生产进度安排。

1.2.4 产品发货前3周,应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进行产品预验收。

1.2.5 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产品的使用注意事项及相关技术资料。

1.2.6 卖方在接到买方产品使用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派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

1.3. 运输和现场检验

1.3.1 所有包装应牢固可靠,适合长途运输、起吊、拖运等要求。包装货物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疫要求。

①产品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有存储条件,并有健全的保存措施,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看管。

②液体采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装,买方需要时液体也可用贮罐装运,固体应采用防潮纸塑复合袋+衬袋包装形式。所有外包装的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T8946的规定。

③装运人员要穿着防护用具。可能接触其烟雾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现场应当配备水龙头,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④在运输途中应有遮盖物,避免曝晒、雨淋、受潮:并保持包装完整标识清晰。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碱类、醇类等混运。

⑤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1.3.2卖方在发货前应向买方提供货物清单并注明包装箱的数量、箱号、包装箱尺寸、重量、方向、货物重心位置、钢丝绳起吊位置以及装箱内容等。

1.3.3货物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开箱检验之前出现的一切问题及相关事故应由卖方负责。

1.3.4 货物开箱检验工作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开箱日期以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为准。开箱时如发现药剂缺少、损坏或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补发或更换。

1.4. 现场使用及试验

1.4.1 卖方提供产品出厂前的试验项目明细及试验报告,其试验内容必须事先征得买方认可。

1.4.2 所有试验均由卖方负责工作完成后,卖方应出具正式的化验报告。

1.5. 质量问题的处理

如因卖方产品质量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买方有权退货。

1.6.标准

1.6.1 资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或等同国际标准。

1.6.2 卖方提供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防爆等标准。

2. 药剂性能要求及主要参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备注

PAC聚合氯化铝

AR固体粉末,执行国家标准:GB/T 22627-2022

固体粉末

PAM聚丙烯酰胺

固含量88%,执行国家标准:GB/T17514-2017

固体粉末

3. 验收, 拆卸,安装,检验,试验, 生产和制造

3.1 验收标准

3.11 PAC、PAM规格参数符合技术协议中表格中标准。

3.2 生产和制造

3.21 卖方提供PAC、PAM能实现买方所要求的全部性能指标。

3.3 检验和试验

3.31 卖方供货的PAC、PAM应按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检验和试验。

3.4 验收

PAC、PAM采购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通知十日内卖方送货到买方规定的卸货地点现场后,卖方派技术服务人员对PAC、PAM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因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泄漏或缺失。若完整性无问题,买方进行现场测验和验收。验收应遵循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本技术规格书和合同约定。

3.4.1 PAC、PAM到达现场后,买方及有关单位将按照本规格书中要求和订货合同内容验收。如发现PAC、PAM质量不符合本规格书要求,卖方应无条件地更换,直至退货,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

3.4.2 PAC、PAM在运输、更换过程中出现的损失及出现事故应由卖方负责。

3.4.3 PAC、PAM在使用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由于PAC、PAM质量原因,卖方应无条件地更换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4.4 如任何产品未能通过买方验收或交付的产品数量不足,则被视为该部分产品未能完成交付,卖方应此后10天内补充该部分产品并完成该部分产品的交付。卖方未能在上述10天内完成该部分产品交付的,构成违约责任。

3.4.5 产品出厂前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至少包括以下部分: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相关单据

3.5 运输和卸车

3.5.1 卖家必须提供PAC、PAM的运输与卸车服务。

3.5.2 如在任何运输和卸车情况下,发现PAC、PAM不合格,由卖方负责更换直至符合要求,含杂质的药剂由卖方回收。

4. 交货期

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交货期,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立即派员到买方现场开始送货到买方指定位置,3天内完成到货,具备使用条件。

5. 质量保证及措施

5.1质量保证

5.1.1 卖方应是PAC、PAM的直接生产商或经授权的。

5.1.2 卖方应保证供货PAC、PAM的生产、运输、检验能完全满足技术要求。

5.1.3卖方应建立健全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和配合买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5.1.5 在PAC、PAM的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格书要求的产品,卖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直至符合规定要求且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5.1.6 本技术要求中货物品质应符合适用于货物的使用目的和此类货物的通用规范标准,且应不低于国家最新颁发的适用于此类货物的规范标准。卖方对产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买方完全享有卖方对本技术要求产品在中国地区所承诺的一切质量保证、维护及其它服务。

草酸

1 总则

1.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2标项目经理部四分部配套水处理装置所需危险化学品供货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卖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应采用SI国际单位,并采用中文编制。

1.3 卖方所供危险化学品遵循本技术协议的要求,任何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

1.4 所供危险化学品产品是经过质检分析合格的。

1.5 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规程、样品发生变化而产生一些补充、要求和修改,卖方承诺给予配合。具体事项由双方共同商定。

1.7 技术协议的要求如与最终设计有差异,则技术条件的要求以最高者为准,性能参数以最优者为准,并须得到买方的书面确认。

1.8 卖方为保证危险化学品整体质量性能所采取的措施,并不免除卖方的一切责任。

1.9 遵循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并不能解除卖方的任何责任。

1.10法律效力优先顺序为:采购合同、本技术协议。

2 危险化学品参数及相关要求(包含危险化学品相关政府手续办理)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备注

1

草酸

草酸含量≥99.6%;GB T 1626-2008 优等品;

固体

3、验收标准

3.1 草 酸:引用标准:GBT 1626-2008;

4、生产和制造

4.1 卖方提供危险化学品能实现买方所要求的全部性能指标。

5、 检验和试验

5.1 卖方供货的危险化学品应按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检验和试验,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5.2 卖方应确保所提供危险化学品能检测以上第三条所列项目,并能达到检测要求。

6、 验收

危险化学品采购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通知5日内卖方送货到指定卸货地点现场后,卖方派技术服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因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泄漏或缺失。若完整性无问题,买方进行现场测验和验收。验收应遵循的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本技术协议和合同约定。

6.1 危险化学品到达现场后,买方及有关单位将按照本规格书中要求和订货合同内容验收。如发现危险化学品质量不符合本规格书要求,卖方应无条件地更换,直至退货,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

6.2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失及出现事故应由卖方负责。

6.3 危险化学品在使用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由于危险化学品质量原因,卖方应无条件地更换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4 危险化学品出厂前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至少包括以下部分: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相关单据。

7、质量保证和性能保证要求

7.1质量保证

7.1.1 卖方应建立健全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完成内部验收,并接受和配合买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7.1.2 在危险化学品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格书要求的产品,卖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直至符合规定要求且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7.1.3物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开箱检验之前出现的一切问题及相关事故应由卖方负责。

8、技术文件资料要求

8.1 所有技术资料均按中文编制。

本技术要求中货物品质应符合适用于货物的使用目的和此类货物的通用规范标准,且应不低于国家最新颁发的适用于此类货物的规范标准。卖方对产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买方完全享有卖方对本技术要求产品在中国地区所承诺的一切质量保证、维护及其它服务。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每批到货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提供质量文件。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

3、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障措施。

4、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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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203/eGqi45sB8JITibH4alW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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