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为期一年的非急救转运服务,服务期内在采购人指定的区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医疗转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急救、患者转院或转运等任务。每次转运任务需配备救护车一辆、驾驶人员、医生、护士各一人,每公里单价不超过9元,一年结算总额不超过预算总价70000元。
(二)供应商需配备专业的救护车、急救设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架势人员及医护人员等;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性能稳定、安全可靠,车内布局合理,医疗急救设备齐全,便于医疗救治操作;驾驶员有丰富的急救运输经验,在转运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平稳、迅速;医生和护士能够熟练掌握常见疾病的急救处理方法,在转运途中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救治和护理服务。在采购人需要的时候,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完成转运任务。
(三)完成转运任务后,需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转运记录,包括车辆信息、人员信息、患者信息、出发时间、到达时间、行驶路线、详细的救治措施等内容。
(五)报价需按照每公里价格填写,政采云价格也需按照每公里价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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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沙依巴克区西山104团1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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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6-07-10 00:00:00
发布时间:2026-07-06 18:31:18
采购编号:20262477214
采购单位:兵团第十二师某单位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与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心签订医护派驻合作协议(必须持证医护随车);
2.救护车配置符合卫生行业标准WS/T292-2008《救护车》的规定,提供车辆营运性质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
4.医生应具备职业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护士应具备护士资格及执业证书。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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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246/PB30N58Bni4p5U9XOHY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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