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业科技教育)薇甘菊等农用地外来入侵有害植物监测及综合防治项目资金》,为顺利开展2026年省级下达薇甘菊防控任务,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薇甘菊防除药品、辅助工具及委托业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名称
2甲·草甘膦、薇甘菊防控灭除辅助工具、薇甘菊资源化利用新路径研究业务委托
二、采购内容
(一)除草剂药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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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主要成分 |
数量(kg)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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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甲·草甘膦 |
草甘膦30% 2甲4氯2% |
800 |
水剂 |
(二)薇甘菊防控灭除辅助工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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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台、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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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喷雾器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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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锄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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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砍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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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镰刀 |
14 |
(三)薇甘菊资源化利用新路径研究业务委托
1.开展薇甘菊燃料化潜力评估,制备薇甘菊颗粒燃料,分析评估燃烧特性;
2.提取薇甘菊中活性成分(如酚类、黄酮类、萜类等),并利用色谱、质谱等技术进行结构表征,评估提取物的抗氧化、抑菌等生物活性。
备注: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可单项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还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草剂药品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委托业务报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备开展植物化学、材料学或能源化利用研究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
2.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的报价。
3.供应商还需具备的要求,能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时、按质供应采购的物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
四、报价文件组成
(一)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完税证明、行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含质量保证措施等)以及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商业信誉、信用证明资料;产品技术参数资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业绩案例(相关研究成果)资料1-3份。
(二)报价材料要求
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自行密封后提交。
五、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和响应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即5月9日至5月14日18时至,邮寄或派人送至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逾期不予受理。
六、供应商确定
采购单位组成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https://****.gov.cn 点击查看)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单位与确定成交采购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罗江,0691-***7245 点击查看。
邮寄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邮编:666100。
附件:除草剂药品和薇甘菊防控灭除辅助工具采购询价表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
2026年5月9日
2026年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询价采购报价表.xlsx https://www.****.gov.cn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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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25/CTy2Cp4BMqitpwL5pW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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