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州本级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文件
计划名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采购单位经办人 联系信息:159****1234
恩施州州级政府采购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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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台(网址:https://****.gov.cn)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本项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54136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11649
3.项目名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
5.预算金额:600000.00元
6.最高限价:600000.00元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1)获得邀请的供应商登录***平台下载;(2)下载时间:由谈判小组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公布;
2、地点:***平台(网址:https://****.gov.cn);
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网站:https://****.gov.cn;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由谈判小组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公布;
- 地点:通过***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一毂清风”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其他补充事宜
- 项目属性:服务
- 是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 采购人预算级次:恩施州本级预算单位
- 采购活动中应当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 需求公示(征询意见):
(1)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
(2)采购需求:详见“附件3:电梯采购项目评标系统采购需求”;
(3)采购需求公示目的:就采购需求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4)采购需求意见反馈:***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提交。
- 征集供应商名单:
(1)征集供应商的目的: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从备选供应商中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的,将可能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2)提交材料内容:提交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供应商信息表》”;
(3)提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
(4)提交材料地点:通过***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一毂清风”按照操作提示提交(平台咨询电话:027-****0911)。
7.需求公示期结束,1至2个工作日后,供应商可以自行登录***平台查看邀请状态。
六、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地址:恩施市华家湾办公区
联系方式:159****1234
-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联系方式:张瑶;0718-***3800
附件1:供应商信息表
附件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电梯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1:
供应商信息表
项目编号:E4201000184054044001
项目名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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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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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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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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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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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
1 |
1.1法人、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仅限中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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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应当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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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当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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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当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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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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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当提供“未与有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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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当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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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当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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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当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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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当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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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1 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按供应商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1. 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以及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事业单位法人应当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 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 自然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 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1.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自行编写)
1.4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满的除外)等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1.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自行编写 <若有,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无,可提供“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
2、未与有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 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3、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
****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项目除外);
-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4、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的资料
(若有,根据项目要求提供)
5.1联合协议书
(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
(甲公司名称)_ (以下简称甲方)
(乙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
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方) 为联合体主体,其他各方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采购活动相关事宜,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3、联合体分工:
(甲方)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乙方)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
4、若成交,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成交,自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成交,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5.2分包意向协议书
(拟成交后合同分包的应当提供,未分包的不用提供)
(甲公司名称)_ (以下简称甲方)
(乙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 (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
甲方就 (项目名称) 与其他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
1、在本次响应有效期内,其他各方同意甲方代理采购活动相关事宜。
2、其他各方合同金额及负责的工作:
乙方承担的分包合同金额为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
3、各方责任和义务:
(1)其他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提供分包负责工作量的相关资料;(包括资质、报价、技术文件等资料);
(2)甲方负责提供采购文件中规定除其他方应当提供的资料外的所有资料,并组织、汇编响应文件、参与项目采购;甲方未经其他方同意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其他方的报价;
(3)若成交,其他方应当各自承担全部分包内容的工作量,并对所承担工作的质量、工期向甲方负责;甲方不得将其他方各自负责的工作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外的供应商。
4、若成交,甲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负责,同时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成交,自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成交,自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甲方与其他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与其他方各执 份。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5.3中小企业承诺函
(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当选择提供)
5.3-1:中小企业承诺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承诺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制造。
2.上述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当按照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承诺;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3、此承诺函仅限征集供应商时使用,不能替代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5.3-2:中小企业承诺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承诺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承接)。
2.上述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当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承诺;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3、此承诺函仅限征集供应商时使用,不能替代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5.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编写)
5.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诺函
(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当选择提供)
5.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诺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承诺如下: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2.上述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当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承诺;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3、此承诺函仅限征集供应商时使用,不能替代响应文件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5.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诺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承诺如下: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2.上述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本企业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当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承诺;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3、此承诺函仅限征集供应商时使用,不能替代响应文件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备注: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s://www.****.gov.cn)。供应商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网站(https://www.****.gov.cn )上均有小程序链接。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http://www.****.gov.cn)
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若有,根据项目要求自行编写)
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若有,自行编写)
附件3: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述及简介
2024年以来,我州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了DIP支付方式改革。2025年5月,在全省范围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后三年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并规定要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前三年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DIP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为协同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和DIP支付方式改革,现需采购2025年度恩施州医共体及DIP医保支付第三方服务。
二、 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1、 DIP医保支付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
2、 本项目(☑是 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确定价格扣除比例)
三、 采购清单
说明:货物类采购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的,请标注核心产品。工程类请提供工程量清单(删除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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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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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息技术服务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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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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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四、 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要求,在下表中标注★项,★项不响应或出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要求,在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作为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无综合评分环节项目可不标注“△”号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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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货物) 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技术、服务具体要求 |
评审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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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方面 |
★协助制定政策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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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模拟全州各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运行,进行分析,提出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执行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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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测运行成效相关事项 |
科学设计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监测体系,包括紧密型医共体内的住院行为、门诊行为、参保群众健康情况、费用影响等,合理量化各监测内容的权重,提出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成效监测指标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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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监测,按月提交监测报告。包括监测结果、问题分析和工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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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绩效评价和考核评估相关事项 |
科学设计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绩效评价体系,包括组织保障、基金管理、政策执行、就医管理、参保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合理量化各绩效评价内容的权重,提出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绩效评价指标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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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论,对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相关指标进行后评估,对合理完善恩施州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相关指标开展测算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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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运用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运行情况考核,按考核结论,提交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相关比例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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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相关工作 |
负责与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改革相关的政策咨询,协助办理相关投诉举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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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与DIP支付方式改革协调推进方面 |
★维护DIP支付方式改革日常运行 |
按月预结算,年度清算,以及调整。提交月结算报告、年度清算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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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协助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数据发布相关服务 |
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提交数据发布报告。一年开展次数不低于4次,其中不低于2次线下发布。为各县市DIP支付方式改革数据发布提供政策咨询,提供相关数据,协助开展数据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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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服务DIP特例单议 |
全程参与DIP特例单议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政策咨询等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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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服务DIP付费改革协商谈判 |
咨询DIP付费改革协商谈判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政策咨询等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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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服务DIP付费改革意见收集和反馈工作 |
负责DIP付费改革相关的政策咨询,协助办理相关投诉举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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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培训等其他方面 |
★配合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改革和DIP付费改革培训 |
配合州级组织的全州培训,以及各县市或者各紧密型医共体的培训。每次培训主讲时间不低于1天。每年培训不少于2轮。 派出不低于2名驻场工程师。 |
五、商务要求
说明: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要求,在下表中标注★项,★项不响应或出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要求,在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作为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无综合评分环节项目可不标注“△”号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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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评审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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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次月起,连续服务满1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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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地点 |
恩施州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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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要求 |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软件开发、集成、调试、报检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用水、用电、保险和调研、咨询、测试、验收、评审、培训、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本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补充。否则,将不予以付款。 |
|
|
4 |
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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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付款方式 |
(不超过60万元(含税)。其中:合同签订后凭发票支付37.7万元;可按工作进度和需求逐步凭发票支付尾款;合同期满凭发票全部付清)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
|
|
6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所投报价包含设备款、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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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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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售后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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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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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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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履约保障条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中标人待双方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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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验收标准 |
中标公司逾期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单次逾期1周内,扣除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单次逾期1周-1月的,扣除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单次逾期1月以上的,扣除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逾期3次以上的,扣除相应违约金以外,州医保局有权解除合同。 中标公司违规泄露相关工作资料的,每发现1次扣除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发现3次以上的,扣除相应违约金以外,州医保局有权解除合同。 中标公司提供的工作内容发生的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中标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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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要求 |
应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文件以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有关工作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服务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应标供应商应有在其他地区成功开展相同工作的过往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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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252/0PjmzJkBJ4i9JSOwYY6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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