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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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网址:https://****.gov.cn)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6-01870
2.项目编号:HBHYCG[2026]0829
3.项目名称:****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313.95万元
6.最高限价:1313.95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采购总预算1313.95万元。包1预算金额:452.2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原子吸收光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微波消解仪、超级微波消解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恒温恒湿培养箱、真空干燥箱、高压灭菌器、电热干燥箱、鼓风干燥箱,共22台/套。包2预算金额:424.2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气相色谱仪、酶联免疫分析仪-多功能酶标仪、离心机、冷冻离心机、旋转蒸发仪、马弗炉、振荡提取仪、超声波清洗机、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全自动脂肪测定仪、电子天平、电热板、恒温水浴锅、磁力搅拌器、漩涡混合器,共31台/套。包3预算金额:437.55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液相色谱仪、费休氏水分测定仪、超纯水系统、全自动固相萃取仪、氮吹仪、均质器、匀浆机、冰箱、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冰柜、电导率仪,共22台/套。(具体详见各包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份额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89.81%。①设置采购包形式预留:包2预算金额:424.2万元,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②设置的采购包中,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该包中的一定比例分包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包1预算金额:452.2万元、包3预算金额:437.55万元;供应商应将采购清单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④本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包2)和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包1、包3)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实施本国产品标准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台(网址:https://****.gov.cn)或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登录***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报名后,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按以上要求点击项目参与/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gov.cn。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919,027-****0911。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网》《***平台》上发布。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平台提出。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3.多包投标规定: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包的投标,但最多只推荐为其中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评审按包号先后顺序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成为多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仅推荐其为最先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包则由排名顺位其后的候选人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4.因网站数据推送接口限制,***网、***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部分内容与各包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各包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道****号
联系人:洪慧玲
电话:0713-***3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0713-***6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荣 李玲
电话:0713-***6256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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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252/_ZbmkKABMqitpwL54qT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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