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升医院污水处理管理项目(2026年-2029年)采用院内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元):435000.0000
2.需求一览表
| 采购需求名称 | 中山市东升医院污水处理管理项目(2026年-2029年) | 采购单价预算(元) | 435000.0000 |
| 采购数量 | 1 | 采购单位 | 项 |
| 采购要求 |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升医院污水处理管理项目(2026年-2029年) 2. 项目编号:FW-CW-CW-2026042 3. 用户单位:中山市东升医院 4. 预算金额:435000元 5. 项目范围:依据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关于污水处理与污水排放的相关规定,遵循污水处理设备操作指引,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污水站运营管理服务。 6.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服务期限采用1+1+1形式,即首年签订年度合同,合同期满后,若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满意且考核合格,经采购人批准,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不满意(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低于75分),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于投标(响应)时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为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响应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业务,并满足相关资质要求。 3.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项目承接能力、合同履约能力、售后保障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4. 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受处罚记录,且不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 三、服务要求 1. 污水排放与处理设施概况: (1)污水排放量最高为120吨/日。 (2)污水处理主要工艺:废水-格栅-调节沉淀池-消毒池-****城***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3)污水排放执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 2. 服务内容: (1)人工格栅:每日清捞栅渣,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存放地点。 (2)污水提升泵:由液位计控制水泵起停;每2小时检查运行状况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每月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故障须及时上报采购人主管部门。 (3)液位控制器:经常检查水池液位情况,确保液位计运行正常,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周检查一次液位控制器的灵活性,做好检查记录。 (4)控制电柜:每月检查各电气元件的完好性与可用性,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主接触器、热继电器、过电流继电器等联锁保护装置的完整性、灵敏性和准确性,做好检查记录,如有故障须及时上报采购人主管部门。 (5)做好药剂投放的安全管理工作,每2小时巡查一次(执行双人双锁制度),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污水处理站,操作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做好药剂使用量登记及数据统计;每小时巡查投药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药剂是否充足,做好巡查记录;每月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故障须及时上报采购人主管部门。 (6)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流量计、数采仪设备正常运行,并按时进行校准;***平台出现故障,须配合采购人进行设备维护及数据补录补传工作。 (7)水样监测:按照采购人行业的国家有关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编写或修改自行监测方案,该方案须经镇***平台备案。由成交供应商依据采购人自行监测方案定期抽取水样进行检测,成交供应商可自行检测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按时出具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且检测结果不得超出国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标准限值。检测或送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8)***平台:负责排污证月度、季度、年度执行报告及台账、自行监测等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 (9)其他:保持污水处理站区内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打扫;定期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负责对药剂仓库进行巡查与管理;每周对污水管理和处置情况进行自查与分析。编制自查报告;按月核查设备类型、编号、就位状态与记录的一致性;协助采购人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统筹处理污水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熟悉并掌握医院污水排放政策要求,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调整相关工作;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会议,跟踪并处理污水站相关问题;制定内部应急预案;负责污水站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档案、设备运行档案及设备维保档案;配合采购人接受相关环保部门的检查或工作指导。 3. 服务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服务期内经污水站处理后排放的水质达标,排放水质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保证出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及环保要求,污水处理合格率达到100%。 (2)运营服务时间为全年365天(含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节假日),每日服务8小时(时段为8:00—12:00、14:00—18:00),污水处理驻场人员不得少于1人。 (3)成交供应商须于次月上旬提交上一个月的设备运行状况报告、安全状况报告及检查记录;若发生突发事故,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日内提交事件处理报告。 (4)在系统运行期间,若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协助采购人进行检修,确保在24小时内恢复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5)成交供应商须建立设备运行记录、用料记录及检验检测记录,定期严格按照闭环管理流程处理故障,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采购人。 (6)在处理特殊事件及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拥有直接指挥权;对于安全事故及重大故障,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重大故障上报机制执行,实时向采购人反馈最新处理情况,严禁隐瞒。 (7)成交供应商应于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一个月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及检验检测记录等相关文件,原始记录交由采购人保存;年终提交全年工作总结报告。 (8)成交供应商在月度结算时,须向采购人提交相关票据、资料等用于结算;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提供相关票据资料导致结算延误,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9)成交供应商员工所需的防护用品(如橡胶手套、口罩、眼罩、隔离帽、隔离服等)及检测仪器、检测试剂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 (10)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闲置或人为损坏污水处理设施,并应做好设施的围蔽、标识等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成交供应商驻守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疫情防控要求,服从指挥,配合现有污水运营公司的管理及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运作,积极响应采购人的疫情防控措施,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与检查。 (12)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若在非正常上班时间遇临时性或突发性工作,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在到场后2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按时处理完毕,应及时向采购人说明原因。 (1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导致工作人员、采购人及第三方的设备设施、财产损坏或人身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损坏设备进行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赔偿。 (14)成交供应商员工发生的投诉、纠纷及法律事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若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控制不力而发生罢工等重大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扣罚该月服务费,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单方终止合同。 (15)服务到期时,成交供应商应将运营管理的所有原始资料移交采购人保管,不得私自损毁。 (16)污水处理站内设备、管道如需维修,500元以下的维修配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签订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配件清单),超过500元的配件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4. 人员配置要求: (1)运营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驻场人员要求为污水处理工1人。 (2)成交供应商须委派固定驻场人员,该人员应持有《污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业废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采购人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工作。委派人员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服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运营及驻场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供采购人存档备案。当驻场人员遇有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全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与设备支持。 (3)成交供应商所委派的运营及驻场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与品行,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无传染性疾病及违法犯罪记录。(员工入职前,成交供应商须将人员名单提交当地派出所核查,经确认无犯罪记录后方可入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应保障人员的稳定性,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频繁更换。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确需更换人员,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更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更换过程不得影响维保服务的正常开展。 (5)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及时予以更换。若成交供应商委派的运营及驻场人员不符合要求(有事实依据证明其不能胜任该岗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人员直至合格。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换人通知后,应于1周内安排合格人员到岗,且更换人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投标时所投入人员的要求。逾期未更换或更换人员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月服务费,直至合格人员到岗为止。 (6)若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不稳定导致运营管理服务质量未达标准,采购人有权依据质量考评结果对当月服务费进行扣罚。 (7)成交供应商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指派至采购人处工作的员工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承担其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违法用工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成交供应商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到位。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在采购人单位内的作业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作业规范,并负责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及承担其他意外风险。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发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开展有序的运营管理工作,并确保所有指派至采购人处的工作人员均接受不少于2天的岗前培训。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委派总公司运营人员到采购人运营场所,对驻场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 5. 专业能力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报价文件中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 6. 保密要求: 本次服务的所有需求资料、过程资料及成果资料的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中选单位应对所有资料予以保密,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若发现中选单位未经采购人允许,将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采购人有权追究中选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服务质量监管 1. 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详见附件一《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质量考评表》),考核结果与当月服务费挂钩。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监督与考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考核。 2. 考评要求:考评总分为100分,按实际考评得分计算。考核结果达到9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结果在80-89分(含80分、89分)的,成交供应商应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按100元/分进行扣罚;考核结果在70-79分(含70分、79分)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按200元/分进行扣罚。若成交供应商连续两个季度服务质量考核得分低于75分,或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发生安全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并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3.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要为确保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若成交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将有权予以相应处罚:首次发现,扣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发现,按2倍标准扣罚(即人民币200元);第三次发现,按3倍标准扣罚(即人民币300元);若第四次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4. 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发生变更未予通知、人员实际到岗时间与约定不符等情形,且未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的,采购人将有权予以相应处罚:首次发现,扣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发现,按2倍标准扣罚(即人民币200元);第三次发现,按3倍标准扣罚(即人民币300元);若第四次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5. 因成交供应商责任所产生的环保罚款、滞纳金及整改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 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发任何安全事故,其相关责任与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保留对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的权利。 五、投标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35000元,供应商需报出一个统一的响应下浮率,下浮率取值范围为0%(含)至50%(含),超出此范围的报价将被视作无效响应。 2. 投标报价为含税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污水处理站排放水质监测试剂试纸费用;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服装、通信工具、交通工具、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待业保障、工伤保险、各类节假日及特殊工作任务的加班费用、劳动保护费、应急演练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具、设备、管理费用及税费;不可预见费等。 3.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涵盖标的服务内容、配套设施、税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等全部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报价内容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 报价次数:1次。 六、付款方式 1. 成交供应商按季度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巡检记录、检测报告、季度考核合格证明及有效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6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 2. 特别说明: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须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3. 成交供应商须开具与响应文件中报价人名称、响应报价一致的有效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评审方式 本项目的评审采用最低价法方式(报价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模板中(一)报价单),在符合项目需求的前提下,选取最低价格为中选供应商,如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相同报价时,由评审专家按技术方案优劣等综合因素择优选取。 八、提交方式 请于2026年6月30日17点之前将以上资料(招标文件格式附模版)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密封加盖公章,投递资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提交的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递交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兆****楼****楼采购办。 项目截止时间为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平台https://www.****.cn 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上传电子文件。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60-****6930 纪检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0-****5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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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响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06-23 16:15:00至2026-06-30 17:00:00***平台(http://www.****.cn)电子化采购系统参与采购项目。
***网上报名的方式,***平台(http://www.****.cn),***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化采购系统后,即可进入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参与并提交响应内容,即报名成功。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对项目做出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2.供应商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价次数:1次
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设置的报价次数基础上再次发起报价,收到报价通知的供应商按采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系统将以前一次报价响应内容为最终报价响应内容。
4.报价时间:2026-06-23 16:15:00~2026-06-30 17:01:00
5.是否下浮率报价:是
6.是否要提交报价(清单)文件:是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60-****6930
五、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400****752转1
中山市东升医院
2026年06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质量考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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