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邀请函
化州市平定卫生院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化州市平定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化州市平定卫生院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采购服务项目进行议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报价。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网(www.****.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7.00 万元。
4、最高限价:27.00 万元。
5、采购需求:
医疗废物类型:涵盖《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具体如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用针头、缝合针,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等。
6、服务地点:化州市平定卫生院。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报名须知
1.递交材料须密封,封面应当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材料使用快递方式递交,须先用文件袋装好材料密封,再放进快递文件袋)。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5年3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报价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化州市****楼采购科
4.报名需提交资料:响应文件
5.报名费用:免费
四、我院拒绝接受以下报价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报价资料。
2.不符合项目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价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求提交资料要求的报价资料。
4.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价资料。
5.虚假的报价资料。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化州市平定卫生院
地址:化州市****楼采购科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668-***1275
化州市平定卫生院
2026年3月23日
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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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265/n4iiGZ0BXr5-c_nqlcg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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