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州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办法的通知》,现将2025年度第三、四季度特例单议病例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2月2日至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怒江州医疗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886-***0160
****中心:0886-***0657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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