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业兴华-报名回执单.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H-ZC-202506
项目名称:中宁县县域医共体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30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其中一标段:16800.00元;二标段;157400.00元;三标段:15580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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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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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宁县县域医共体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项目(常规实验) |
1 |
对建筑材料及地基压实进行常规实验并出具报告,详见磋商文件。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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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宁县县域医共体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项目(见证实验) |
1 |
对建筑材料及地基压实进行见证试验并出具报告,详见磋商文件。 |
15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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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宁县县域医共体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项目(位移监测及沉降观测) |
1 |
****楼基坑边坡位移点观测,沉降观测等,并出具详细的观测记录报告,详见磋商文件。 |
1558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 《资格承诺函》);
1.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3、1.4、1.5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 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2. 在 提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响 应 供 应 商 未 被 列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 ***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 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 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二标段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及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及地基基础及建筑节能专项资质或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三标段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自行填写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后发送至ZY****@****.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回***平台、***网下载。注: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成功后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 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苑西门向北246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平台、***平台 “澄清变更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 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 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中医医院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0955-***3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小区公寓1单元1402室
联系方式:189****514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波
电话:0955-***304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薛杰
电话:189****5140
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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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270/ibHFg5kBg7S5K-63a0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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