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连云港苏海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医疗设备-云上中药房设备***平台(https://****.cn) 上发布。应招标人要求,对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2条商务部分的业绩(P19页)评分标准进行修改”,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内容: 投标人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承担过医院智慧中药房或智慧共享中药房5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必须有自动煎煮和自动调剂功能),每提供一个合同业绩证明得 1 分,最高得 6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50%的金额的发票,合同中应能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招标人将对合同业绩及付款凭证(发票)真伪进行调查核实)。 修改后评分标准内容: 投标人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提供所投生产厂家承担过医院智慧中药房或智慧共享中药房5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必须有自动煎煮和自动调剂功能),每提供一个合同业绩证明得 1 分,最高得 6分。 备注: 1、需提供合同及50%的金额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中应能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事项,招标人将对合同业绩及付款凭证(发票)真伪进行调查核实)。 2、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厂家销售合同业绩和代理商销售该设备厂商的合同业绩均予以认可。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2.1投标截止时间”错误,“2025年9月4日9时30分”修改为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特此予以说明,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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