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JY1110002049171001
2.项目名称: 舒城县中医院血透室改扩建工程(第二次)
3.预算金额: 2311512.89 元
4.最高限价: 2311512.89 元
5.项目概况:****楼既有空间实施血透室标准化改扩建,新增血透床位30张,改造建设治疗区、水处理间、感染防控专区、医护办公区等功能分区以及完善改造水电、医气、消毒、信息化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资料。控制价为2311512.89元。
6.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7.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建筑业”标准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3.1.2其他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共同承担施工任务、设备供货任务。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3.1.1中的施工资质要求,承担设备供货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3.1.2中的其他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
3.3.2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经理在供应商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3.3项目经理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经理职务(包括已中标(成交)待建项目)。项目经理已承建的项目,如发生以下情形,视作未在该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1)已完成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2)已完成法人验收的水利水电工程;
(3)已完成交工验收的公路工程;
(4)除(1)(2)(3)以外的其他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5)合同工程未履约完成,但发包方与项目经理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6)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但已变更的。
以上(1)-(5)情形不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因处理质疑或投诉,供应商应主动向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存在第(6)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供应商信誉要求:截至响应文件提****城县小型项目异常行为名录,或虽被列入名录但已超过公示期的,****城专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工程磋商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等)均由供应商****城专区(http://****.cn)上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城专区(即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cn)在线提交。
五、开启响应文件
时间: 2026 年 7 月 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网上解密”方式,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未参加的视作退出磋商,放弃成交资格。磋商开始后供应商应另行安排人员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cn)解密响应文件,磋商现场不提供解密设备。解密程序开始后所有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1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在磋商小组发出提交最后报价的指令后,各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在15分钟内按照规定格式现场提交最后报价,否则视作退出磋商,放弃成交资格。
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方式为向采购人支付最高限价的2%作为赔偿。
3.成交人应按规定办理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的,采购人将扣除每期应付工程款的人工费部分不予拨付,直至办理完成,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4.供应商在操作系统时如有疑问,请联系系统服务电话:400****095。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舒城县中医院
地 址: 舒城县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0564-***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 李工
联系方式: 0564-***69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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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278/x9__Ap8BLRKCxEZf7bU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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