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我院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价格管理委员会对属于市场调节管理范畴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自主定价。
在定价过程中,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履行了严格的内部定价程序,并已向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现将以下收费标准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9日至5月5日,期间如对相关价格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林芝市人民医院医保科,待公示期满且无相关异议,医院则按照此标准执行收费。现向社会公示: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289/z6Z12J0BLRKCxEZfI2-A.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