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用吊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中心网站(****.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6-75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用吊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74000元
最高限价:197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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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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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偃师政采磋商(2026)0077号-1 |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用吊桥采购项目 |
1974000 |
1974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用吊桥采购项目,其中采购医用吊桥42套;包含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质保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交货期:合同签订,接医院通知后30日历天内;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5.7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心网站(****.gov.cn)。
3.方式:****中心网站(****.gov.cn)上获取。请在“***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心网站(****.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心开标二室(****大厦****中心****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中心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支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在参与***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99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002 号)文的规定的80%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5、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网“***平台”***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5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黄河南路商****大厦
联系人:张照明、候凯歌
联系方式:0371-****9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照明、候凯歌
联系方式:0371-****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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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433/ofIxsp8BLRKCxEZfQD_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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