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麻醉科设备采购公告
为规范医院采购流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质量优先的原则,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拟公开采购麻醉科设备,欢迎有意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麻醉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NXRMYY-2026-MZK20260126
公告时间:2026年1月26日
报名接收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18:00
开启时间:2026年1月29日10:00
地点:镇****楼党员活动室
二、采购项目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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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购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基本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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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用升温系统 |
详见附件一 |
1 |
套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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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输液输血加温仪 |
详见附件二 |
1 |
套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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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配套耗材及易损件均要求报价,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四报价表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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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销售公司能提供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证明资料;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2025年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设备付款方式:按照签订实际合同为准。
8.交货地点及验收标准:按照签订实际合同和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四、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发送报名表(见附件三)及报名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63****@****.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报名。
五、开启时供应商需提交的评审资料(一份)(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按以下排序)
1.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四:报价表模板”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查询情况(加盖公章);
3.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所投产品对该类证件的要求提供);
5.法定代表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提供开标评审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2025年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8.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质量承诺书;
1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采购须知
1.本项目所投产品需符合科室使用要求。
2.资料密封处理,勿在评审开启前拆封。
3.报名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接收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按照要求在开启评审时直接将响应资料带到现场递交作为评审资料。(资料密封加盖封面公章)
4.本项目参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现场进行谈判,通过综合性评审选出拟供应商。
七、对投标人的要求
1.在本次评审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不得相互串通,排斥投标人或损害其他人合法权益;
2.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在本次谈判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结果无效。
八、采购联系事项(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时间):
咨询联系人:周老师 :0851-****3120转6110
重要提示:
以上资料要求密封;逾期提交或未按照指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不予受理。
来源:设备科
一审:周瑞林
二审:李海滔
三审: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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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550/Oy8L-psBJ4i9JSOwkPi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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