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1 | 国家级“安徽六安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 在省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搜集并采纳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根据六安市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实际,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体系。 1、开展学习调研:联系医疗保障领域等已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单位,协调六安市医保系统等有关单位,赴有先进经验的试点或其他相关的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进行2~3次调研,学习良好经验和成功做法。 2、完善标准体系:归纳总结上一版本标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试点范围,对标准体系结构与标准明细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确保标准的充分性和覆盖率,整理改进记录。 3、全面实施标准:建立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实施机制,制定标准实施方案和计划,组织针对各岗位的标准宣传培训,确保标准培训率和培训合格率均达到100%。编印各部门标准实施手册,推进标准实施,协助六安市医保局开展标准实施检查,指导建立标准实施监测机制,评估标准的财政承受能力,对标准体系及标准文本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一份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组织宣贯培训:根据试点创建工作的需要,计划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标准化相关知识的培训,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标准编写规则”“国家标准立项与申请指南”等。提供标准化工程师考前培训试点期间培养两名以上标准化工程师。 | 600000 | 2022年12月 | 兹有我单位创建国家级“安徽六安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6号)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提供标准化试点建设专业服务,结合六安市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实际,丰富并完善现有的六安市医疗保障服务标准体系。所以我单位采购的是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或很难提供的,专业性很强,故申请国家级“安徽六安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目有疑问,可拨打0564--3376067进行质疑。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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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6/5SWxmYQB9RnCWW96h0m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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