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XX-CG-XJ-2022004
二、项目名称: 绩溪县中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医疗设备)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小山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绩溪县西区工业园区会山路 28 号
供应商成交金额: 肆拾柒万贰仟元整( 472000元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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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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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绩溪县中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医疗设备)提升项目 品牌(如有): 强生 规格型号: GEN11CN 数量: 1套 单价: 472000.00元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陈俊明、黄丽文、赵晓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合同约定标准,人民币 708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城****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 绩溪县中医院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苑,联系电话:0563-***3996;地址: 绩溪县锦屏路 ,联系方式: 0563-***97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绩溪县中医院
地 址: 绩溪县锦屏路
联系方式: 0563-***9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 称: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 ****苑
联系方式: 0563-***3996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工
电 话: 0563-***3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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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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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CG-XJ-2022004A]绩溪县中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医疗设备)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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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6/NJ7iioEBH42ErLykg7q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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