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S34102120220564号001
二、项目名称: 歙县人民医院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第二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安徽嘉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将军村窑厂村名组118号 | 最终报价:833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进竹、吴晓鸣、阮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合同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124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6800)提出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歙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城镇歙州大道
联系方式: 0559-***0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大厦
联系方式: 0551-****8929转6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551-****8929转661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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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HY-C710839第八批第五包(第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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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6/OXFztoMBhCBSh69V2CS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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