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招标程序,方便公司制定投标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凡参加我院招标项目的公司,必须按照下列统一要求制定标书。要求如下:
一、 装订要求:
1、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 应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二、 内容要求(复印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须按以下顺序装订。)
1、 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产品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耗材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⑴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⑶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⑷ 《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⑸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及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合规有效的完整授权链(书)。
⑹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
4、 产品售后服务方案。需详细说明生产厂家在山东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设立情况(机构名称、详细地址、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5、 产品市场占有率。需提供近三年所投标型号设备在三级医院用户名单,至少提供医院名称、使用科室、设备型号、数量、装机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 产品宣传彩页
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8、 投标人需根据投标文件组成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三、 说明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附件:医疗器械投标书内容要求.doc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67/OvPOdpkBJ4i9JSOwCJpn.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