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以下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作出 审批决定 。为保证审批 工作 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 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 期限: 自 本信息发布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24****16
传 真: 24980599
通讯地址: 东丽开发区 一纬路 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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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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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鲲栖宠物医院项目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祥云路与弘信道交口处东北侧 ****花园底商 1 0 门 |
天 津鲲栖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天津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天 津鲲栖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拟投资 150 万元建设 “ 天津 鲲栖宠物医院项目 ” 。项目选址位于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祥云路与弘****花园底商 1 0 门,总建筑面积为 327.19m2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 猫与犬的动物疾病防治,诊疗及手术、美容等服务 ,宠物接诊量约为 5475 只 / 年。 废气: 宠物诊疗服务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异味,通过加强对动物粪便的清理和管理,定期对宠物诊疗场所喷洒天然植物型除臭剂;污水处理间为密闭空间,不设置窗户,日常运营期间设备密闭,设备检修时门为密闭状态,异味排放方式为自然逸散,通过及时喷洒天然植物型除臭剂得方式进行异味的治理。 废水:医疗废水(包括诊疗废水、宠物洗澡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网排入 天津市华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进一步处理。 噪声:污水处理设备水泵位于污水处理间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等措施;空调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下设置减振垫,保持机组平稳,管路采用软管连接、隔声 挡板 降噪措施;宠物治疗过程中加强对宠物的管理,注意其情绪的安抚,院区全封闭隔声窗、日常运营期间门窗关闭。 固体废物: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医疗废物、宠物排泄物及 修剪废物、 废紫外线灯管、 高浓度清洗废水、 化验室废试剂、污水处理设施沉渣 等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城管委有关部门及时清运。 |
202 4 年 1 月 11 日 -202 4 年 1 月 17 日 |
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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